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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促企業制定班前會、安全交底會等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,健全企業內部舉報獎勵制度,推動重點行業企業建立包掛盯守制度,推行企業安全風險報告制度……徐州市從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入手,狠抓企業主要負責人、實際控制人等“關鍵少數”,督促其嚴格履行法定7項職責,制定《徐州市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指導意見(試行)》,明確全員共116條安全生產職責,持續推動在徐央企和國有國資企業在安全發展上爭做示范,動員1037家企業、建筑工地和水利工程開展標準化提升或星級標準化工地創建,持續強化企業安全生產自我約束,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內生動力得到極大激發。
安全生產既需要自我約束,也需要外部指導監督執法。聚焦嚴格落實“三管三必須”原則,徐州市從部門職責清單修訂、專委會效用發揮、履職指導培訓、全行業風險報告、執法監管能力提升、考核評價等六個維度壓實部門監管責任;為幫助企業解決風險“認不清、想不到、管不到”的問題,該市精準破解部門“管什么”“怎么管”的問題;全市重大隱患立案119起,“一案雙罰”332起,以嚴格精準執法,倒逼主體責任落實。在落實江蘇省工業企業風險上報的基礎上,徐州市率先在全國制定非工業企業安全風險目錄和風險管控措施,自主開發風險上報平臺,對全市21021家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39777條較大以上風險,分級分類推送相關部門落實管控措施。
通過內外結合壓實企業主體責任,全市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持續大幅壓降,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。下一步,徐州市應急管理系統將縱深開展“四個回頭看”,切實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,精準推動責任落實鏈條化、專項治理長效化、執法監管精準化、監測預警超前化、智改數轉現代化、防災減災精細化、應急救援科學化、基層治理一體化、宣傳教育常態化、十大產業安全聯盟化,不斷提升應急管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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